- 1.1认识风险与风险管理1
- 1.1认识风险与风险管理2
- 1.1认识风险与风险管理3
- 1.2认识保险1
- 1.2认识保险2
- 1.2认识保险3
- 2.1初识保险合同
- 2.2熟悉保险合同构成要素1
- 2.2熟悉保险合同构成要素2
- 2.2熟悉保险合同构成要素3
- 2.3掌握保险合同的形式
- 2.4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、变更和终止1
- 2.4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、变更和终止2
- 2.4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、变更和终止3
- 2.5了解保险合同争议处理
- 3.1掌握最大诚信原则1
- 3.1掌握最大诚信原则2
- 3.2掌握保险利益原则1
- 3.2掌握保险利益原则2
- 3.3熟悉近因原则1
- 3.3熟悉近因原则2
- 3.4掌握损失补偿原则1
- 3.4掌握损失补偿原则2
- 3.4掌握损失补偿原则3
- 3.4掌握损失补偿原则4
- 3.4掌握损失补偿原则5
- 3.4掌握损失补偿原则6
- 4.1初识财产保险
- 4.2了解火灾保险1
- 4.2了解火灾保险2
- 4.3了解机动车辆保险1
- 4.3了解机动车辆保险2
- 4.4了解其他财产保险1
- 4.4了解其他财产保险2
- 4.4了解其他财产保险3
- 5.1初识人身保险
- 5.2了解人寿保险1
- 5.2了解人寿保险2
- 5.2了解人寿保险3
- 5.3了解意外伤害保险
- 5.4了解健康保险
- 6.1初识再保险
- 6.2了解比例再保险
- 6.3了解非比例再保险
- 7.1初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
- 7.2熟悉保险营销与保险展业1
- 7.2熟悉保险营销与保险展业2
- 7.2熟悉保险营销与保险展业3
- 7.3熟悉保险核保1
- 7.3熟悉保险核保2
- 7.4熟悉保险理赔1
- 7.4熟悉保险理赔2
- 7.5了解保险客户服务
- 7.6了解保险资金运用
一、课程性质和任务
《保险原理与实务》是金融高等职业学院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(必修) ,
针对高职层次。它的任务是:分析保险的研究对象、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、保
险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等内容; 重点介绍保险合同、 保险的基本原则、 保险业务和
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等知识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, 使学生了解保险在国民经济中
的地位以及对国家经济的重大影响, 从而在保险工作中能更好地把握国家规定的
经营方针与政策,并为学习其它各专业课程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。
二、课程教学目标
通过本课程教学, 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
能,即“入门”;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为从事保险工作打
下基础,并注重渗透思想教育,加强学生的保险职业道德观念。
基本知识教学目标是:
1、了解保险的研究对象、任务与内容及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;
2、熟悉保险的基本概念、保险与类似活动的比较;
3、了解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历史;正确理解保险的职能与作用;
4、了解保险的分类;
5、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基本原理;
6、了解保险公司及其业务;
7、掌握保险费率的基本原理;
8、了解财产保险、人身保险、责任保险等业务;
9、对再保险理论和社会保险理论有一定的了解。
能力目标是:
1、能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,熟悉保险实务运作过程;
2、能运用保险的基本原则分析和解决保险实务中碰到的问题;
3、能重点掌握保险合同的内容及保险合同的建立、变更与消灭;
4、能从事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。